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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是陆约。”骆京书说道。
“谁?!”听见这个名字,何风雪手里的伞都差点没拿稳,“你说的不会是导演系大三的那个陆约吧?”
骆京书点了下头,接过何风雪手中的伞,他比何风雪高点儿,更适合做打伞的那个人。
何风雪哑了声,是、是陆约???那没办法了。
陆约那眼光不能说是高,而是他有他自己的审美标准,大众认可的容貌,他不一定认可。但他认可的,却绝对美得没有余地。
看见一下就蔫了的何风雪,骆京书一边在心底感叹陆约在学校学生心目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一边在脑海里思忖着应付这一类人的方法。
但他还得安慰何风雪,“也不是一定成不了,我加上了他的联系方式,应该还有机会。”
何风雪一愣,愁云惨淡的脸上一秒天朗气清,“苟富贵,莫相忘。”
富贵吗?不然。
骆京书回想起和陆约的初见,那□□的氛围足以说明对方在任何事情上都有着超乎寻常的苛刻条件与标准。
这单哪怕能成功拿下,估计挣的也是笔汗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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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郊有座影视基地,隔壁还有几座废弃工厂,时常被用来当做赛博朋克、校园霸凌、刑侦类等题材影视剧的取景地。
这回,导演用了其中的一座废弃工厂用来拍摄一支地下乐队在歌坛的崛起之路。
“这是剧本,先看看,半个小时之后试妆。”场务丢来两本缺封少页不知道被多少人摸过翻过的剧本。
动作虽然粗鲁,但语气已经算得上温柔了。
骆京书膝盖放着书包,坐在不足20厘米高的小板凳上,他没嫌弃全是油渍手印的剧本,抓紧时间翻开看。
骆京书的角色是一个高冷的少年贝斯手,由于性格太莽直所以经常得罪人,经常拖主角团的后腿。在一次他拎板凳砸破人的头,整支乐队都被酒吧老板一脚踹大门后,队长私下找到他,希望他能主动离队。角色的自尊心极强,一言不发答应了。
电影的最后,他在街边表演架子鼓,同时抬头看向整座城市最大的LED屏——当年的乐队实现了当年的梦想,但他已经不是梦想中的一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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