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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那么,贾宝玉留下金麒麟,并且想把它送给史湘云,是不是意味着贾宝玉想跟史湘云示爱呢?当然不是。书里写得很清楚,这个金麒麟的出现,首先扰乱了黛玉的心,本来宝钗的那个金锁,就时时刺痛着她的心,现在一金未除,又添一金,三角关系,似乎变成了四角关系。加上在清虚观里,张道士又当着众人给宝玉提亲,尽管贾母对张道士提亲加以了回绝,而且话里有话,骨子里是向着“木石姻缘”的,但黛玉并没有听懂。偏那金麒麟又来自于张道士那里,使得“金玉姻缘”的阴影变得更加浓酽。黛玉就觉得,钗、湘都有金,可以拿金跟玉相配,自己却没有可以拿来跟玉相配的物件,就跟宝玉闹,说什么别挡了宝玉的好姻缘,宝玉也就急了,赌咒发誓,闹得沸反盈天。书里有这样一段话:“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有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小时和林黛玉耳鬓斯磨,心情相对,既如今稍明时事,又看了那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阁秀,皆未有稍及黛玉者,所以早存留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他不好说出来,我们读者可以替他很明快地说出来,就是他爱黛玉,想娶黛玉为正妻,在这一点上,他是绝不考虑宝钗、湘云的。因此,他留下从清虚观里得到的金麒麟,并且打算送给史湘云以凑成一对,绝对与爱情无关,在那个时候,他只是觉得有趣而已。

黛玉关注金麒麟,是在清虚观打醮之后,而宝钗早就注意到,湘云是有一只小些的金麒麟的。曹雪芹写得很细,也很准确。贾母对湘云的金麒麟只有个模糊的印象,一来她老眼昏花,二来她也不必关注身边女孩子都佩带些什么。宝玉长期跟贾母住,以往湘云来了也是跟贾母住,他们在一个空间里玩耍,但金麒麟一般情况下是佩带在外衣里面的,并不显眼,偶尔露出来,宝玉也不会特别注意。书里没写黛玉早已关注湘云佩带金麒麟,但写到她俩同床睡觉,林黛玉当然看见过,不过在清虚观出现另一只金麒麟之前,黛玉可能觉得那不过是一件一般的佩带物罢了,没往意识里镶嵌,她心地确实有单纯的一面。宝钗却是个有城府的人,故事的那个阶段,宝钗还并没有跟湘云同住过,但女孩子间亲密接触,她就注意到湘云大衣服里头,佩带着一只金麒麟,当清虚观里出现另一只金麒麟后,她立刻会有体积上的比较,这当然并不一定意味着她对湘云身上的金麒麟早有戒备,但至少也说明她对任何小姐身上的金饰物都有超常的敏感性。

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是书里仅次于元妃省亲的大场面,而且故事的空间扩展到了宁、荣两府之外,但这两个大场面里,都没有史湘云出现。我在上几讲里分析过了,元妃省亲虚构性极强,作者写史湘云完全从生活的真实出发,凡虚构性太强的情节里,就不安排她出现;但清虚观打醮这段情节,我觉得却没多少纯虚构的成分,应该是非常之写实,没有史湘云出现,是因为在那次真实的打醮活动里,确实并没有这个人物的原型参与。元妃省亲的那些描写里,既没有史湘云出现,也没有关于她的任何信息,但是清虚观打醮的情节里,史湘云本人没有出现,却通过金麒麟,增加了关于她的信息。

关于金麒麟的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第三十一回,史湘云又来到了荣国府,她和她的丫头翠缕在大观园里面行走的时候,就有一段论阴阳的对话,翠缕问她什么是阴什么是阳,她就举出很多例子说明这个问题,说着说着,最后呢,在蔷薇花架底下,发现有一个不知道什么人失落的金麒麟,翠缕捡起来给史湘云看,史湘云一看,哟,文彩辉煌,跟自己佩戴那个一模一样,只不过更大更好。那么这个金麒麟是谁掉在那里的呢?看过前面一回的读者,不难猜出,那是贾宝玉不慎掉落的。从张道士那儿得到金麒麟以后,贾宝玉把它揣在怀里,后来可能穿上绦绳,佩带着玩儿;在上一回,就是第三十回,有一场戏,表现他站在蔷薇花架边上,隔着花架,看见一个女孩子蹲在那边,在地上不断地画出“蔷”字,当时宝玉只觉得奇怪,模模糊糊认出来那女孩子是府里养的小戏子――所谓“红楼十二官”之一――但究竟是哪一“官”,无法确定,她为什么反反复复地用簪子画“蔷”字?真是百思不得一解。后来忽然下起雨来,宝玉先劝那女孩子避雨,那边女孩子反过来提醒他,他才觉得被雨淋了,慌慌张张地跑开。曹雪芹没有明写宝玉慌张中掉落了金麒麟,但是读者读到湘云、翠缕在蔷薇花架下发现金麒麟时,应该能够明白,那就是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金麒麟。

为金麒麟的事,黛玉跟宝玉大闹一场,但是通过宝玉“负荆请罪”,两个人有所沟通,基本上和好了。黛玉对金麒麟不那么戒备了,宝玉也不觉得金麒麟构成个什么事端了,就有一搭没一搭地佩带着它。宝玉为避雨竟将金麒麟失落,说明他是戴着玩儿,并不是特别珍惜它,可能佩带的绦绳不是特别结实,为躲雨一转身,就挣断了,就掉在那儿了,回到怡红院,他也没发觉。史湘云又来了,他本是准备把那金麒麟送给她的,见到她,也没有马上想起这件事,直到人家已经捡到那金麒麟了,他才想起来,而且还以为在袭人那里收着,袭人说你不是一直带着的吗?宝玉才发觉弄丢了。于是湘云这才知道,捡到的金麒麟是宝玉打算送给自己的,湘云就亮出那个金麒麟,宝玉一看,果然是在清虚观得到的那个。这个情节一直延续到第三十二回开头,有一个细节大家一定要记清楚,就是湘云把捡到的金麒麟亮出来以后,宝玉就伸手接过来了。他不是留着想送给湘云吗?现在正好在湘云手里,他应该说你别还我了,我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呀。但是书里这个地方写得有点怪,宝玉并没有实现赠送湘云的初衷,他还是把那金麒麟留下了。当然在这个过程里,宝、湘两个人一些调侃性的对话,史湘云说,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就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

这些话,有些论家就总给上纲上线,说你看宝玉对官印嗤之以鼻,可见是反封建的。湘云呢?却把官印看得那么重要,可见湘云在思想上是落后的。其实大可不必这样看问题,我认为,这不过是少男少女之间在开玩笑。这两句玩笑话过去,前八十回里,就再没有涉及到金麒麟的情节了。

关于金麒麟的这些文字,究竟表达着怎样的意思?金麒麟上了回目,第三十一回下半回叫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在现存的古本里,除了杨藏本,其余的本子在回目里全强调了金麒麟,可见金麒麟至关重要,跟前面比如说第八回贾母送给秦钟的一个金魁星,那种过场戏里一晃而过的道具,不可同日而语。

什么叫“双星”?过去多指天上的牛郎星和织女星,引申开去就是指一对恋人、一对夫妻。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意思,分解开来,应该就是“因为一对金麒麟,埋伏下一对白发夫妻”。

这就很费琢磨了。

确实,故事发展到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二回,情节里出现了一对金麒麟,一只是史湘云本来就有的,小一些,雌的;一只是贾宝玉从清虚观得到的,大一些,雄的。那么,最现成的解释,就是后来史湘云嫁给了贾宝玉,他们这对夫妻白头偕老。也就是说,史湘云“厮配得才貌仙郎”,那个“才貌仙郎”就是贾宝玉。

但是,恰恰在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回,重点写了宝玉对黛玉稳定不变的爱,以及贾母为他们的“木石姻缘”保驾护航。而第三十回和第三十一回,又写到史湘云叔婶已为她定亲,所定的夫君绝对不是贾宝玉。

本来,曹雪芹已经设计出了与贾宝玉那通灵宝玉相对应的,戴在薛宝钗脖子上的金锁,构成了“金玉姻缘”的阴影。把“金玉姻缘”和“木石姻缘”之间的拔河写好已经很不容易,没想到他又写到一对金麒麟,金上添金,构成了关于史湘云命运――也牵扯到贾宝玉――的大团疑云。这样去写,就更不容易了,所谓“何不畏难若此”?脂砚斋把曹雪芹的这种写法,叫做“间色法”。“间色法”本来是中国古典绘画里的一种技法。什么叫间色?大家知道,其实一种颜色是可以细分的,比如红色,红色从浅到深可以形成一个很长的谱系:淡红、微红、浅红、桃红、银红、胭脂红、芍药红、蓼花红、深红、大红、正红、朱红、紫红、金红、黑红??作画的时候,敢于在同一种颜色上再叠加同一谱系的颜色,比如我底子已经是红的,但是我上面还用另外一种红颜色来画,这是很难、很险的,非大画家、大手笔,不敢轻易尝试的。写小说也是这样,你已经设置了一个“金玉姻缘”的阴影了,忽然又再出来一对金麒麟,形成一团疑云,一时间人际关系变得格外复杂,三角,四角,乃至五角,来回扯动,这样展开情节,如果显得很费劲,很混乱,那读者可就读不下去了。但曹雪芹他写得很从容,情节流动仿佛溪水蜿蜒,潺潺有声,尽管一时不知底里结局,但读起来很自然,很舒服。这就是使用“间色法”的胜利。

史湘云在第三十一回就写到她定亲了,八十回里没写到她成婚,但是第五回里暗示了她的婚姻状况,《乐中悲》曲里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可见八十回后会写到她由定亲到成亲。仅从这三句看,她是很幸运的,尽管她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任凭叔婶为她包办,但她所嫁的是个“才貌仙郎”,彼此都很满意,打算地久天长地白头偕老,这个婚姻,看来把她早年的坎坷不幸,全都补偿了。但是这个曲子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下面几句写的是最终结果:“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最后那两句宿命论式的感叹姑且不论,“云散高唐”,“高唐”用的是战国时代楚国宋玉《高唐赋》的典故,指的是夫妻生活,那么,很显然,他们成婚时的美好愿望落了空,终久还是没有了夫妻生活;“水涸湘江”,用的是舜的两个妃子因为舜死于苍梧,最后溺于湘江的典故。那么可见史湘云婚后不仅是与丈夫分离,没有了夫妻生活,而且她丈夫后来根本就死掉了。“云散高唐”、“水涸湘江”,里面嵌进了她的名字,这个原本天真烂漫、爽朗豁达的女子,最后也还是入了“薄命司”里的册页。史湘云与其定亲,并且最后嫁过去的那个丈夫,也就是那位“才貌仙郎”,越细想,越会觉得绝对不是贾宝玉。第三十一回王夫人提到她定亲,用的完全是议论别人家的口气,如果她定的亲是贾宝玉,王夫人怎么会那么跟她说话?王夫人是贾宝玉他妈啊。第三十二回,袭人跟她道喜,用的也是跟贾宝玉无关的口气。

既然“才貌仙郎”不是贾宝玉,那么,会是谁呢?前八十回里,有没有这位公子的踪迹?

我们现在无法看到曹雪芹写出的八十回后文字,但是,幸好脂砚斋给我们留下两条可贵的批语,使我们在迷茫当中看到了远方的霞光。一条批语是三十一回的回后批,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配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就是说,曹雪芹是把《红楼梦》写完了的,脂砚斋看过全部书稿,那么脂砚斋再回过头来读到这个地方时,就加了这样一条批语,赞赏曹雪芹设置伏笔的技巧,透露出来,在八十回之后,有一个射圃的情节,其中有一个人叫若兰,若兰是一个简称,我们进行文本细读就会发现,在前八十回里,在第十四回,写到都有哪些王孙公子来参与秦可卿的丧事,所开列的名单里,出现过卫若兰,若兰显然就指的是卫若兰。这个卫若兰在射圃那段情节里,就佩带了一个麒麟,这个麒麟,就正好是翠缕捡起来给史湘云看的那个麒麟,也正是贾宝玉从清虚观所得到的那个大的公麒麟。史湘云一直佩带着一只小的雌麒麟,这个大的公麒麟最后不是佩戴在贾宝玉身上,而是佩戴在卫若兰身上,可见史湘云所定亲和嫁过去的那个“才貌仙郎”,不是贾宝玉而是卫若兰。

其实在金麒麟字样出现于正文之前,第二十六回,老早就出现了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这条批语更短,但没有使用简称而写全了卫若兰的名字,更可见在八十回后,曹雪芹本已经完整地写出了关于卫若兰射圃的故事,但已经写成的文稿却神秘地“迷失”了,脂砚斋不禁发出无奈的叹息。

那么,一定会有人问:什么叫射圃?射圃跟习射、校射、射鹄子是一类意思。在清代,满人因为是通过武装夺取到政权的,所以后来历代皇帝,尤其是康熙帝,特别强调文治武功,就是既然已经把全中国统治了,当然要重文治,可是也绝对不能够弃武,所以皇帝带头习武,其中一个重要的项目就是练习射箭,贵族家庭里面也形成一种风气,就是男子经常要练习骑马射箭。当然到清朝后期,文治不行了,武功更是衰退,光绪皇帝弱不禁风,哪里还能骑射?八旗子弟也都只知吃喝玩乐,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这是后话,且不多说。在曹雪芹所生活的时代,皇帝以及满洲八旗的男子,习武之风还是有的。那么这种情况,在《红楼梦》里面有没有反映呢?有的。大家如果回忆一下,在第二十六回里有这样一个细节:宝玉从怡红院出来,“只见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是的跑了来,宝玉不解是何意,正是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下来”,宝玉问贾兰:“好好的射他作什么?”贾兰就冠冕堂皇地回答:“演习演习骑射。”当然宝玉对此很不以为然,说:“把牙栽了,那时候才不演习呢。”这就是当时满族习武风气的一种反映。同时也是一个伏笔――后来贾府败落,其他人可谓“全军覆没”,唯独李纨、贾兰得以保全,贾兰参加科举的武举考试,考中后当了武官,李纨母以子贵,却喜极而死。另外就是第七十五回,写到贾珍召集一群贵族子弟,在宁国府天香楼下的箭道立了鹄子,在那里习射――鹄子就是箭靶子。当然贾珍他很荒唐,一开头说练臂力,后来就以“歇臂养力”为名开设赌局,闹得乌烟瘴气。贾赦、贾政没看到贾珍的荒唐面,认为自己家族“在武荫之属”,就是祖上所得到的宁国公、荣国公的封号,都是一种为皇帝在战场冲锋陷阵立下汗马功劳而获得的荣耀,往下传,无论是贾赦的一等将军,还是贾珍的三等威烈将军,都是属于“武”的品级,家族的这种以“武”获宠的光荣传统,应该继承,因此都很支持贾珍组织射鹄子,强迫宝玉也去习射,贾兰当然去了,甚至于最懒惰、最不愿意做正经事的贾环也只好去了。所谓射圃,应该就是类似的习射活动,只不过场地是在“圃”里,这个“圃”可能是“花圃”也可能是“菜圃”。卫若兰和一些人在“圃”里习射,那可能就并非贾珍主持的那种假招子,而是实战前的一种严肃认真的演习,而在那段情节里,卫若兰他身上,就佩带着那只大的文彩辉煌的赤金点翠的雄麒麟。

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家庭背景、经济根基应该都很不错,从他名字的谐音来看,“气味如兰草一般”,相貌、气质也很好。可能是卫若兰到了适婚年龄,卫家通过官媒,与也正要给史湘云寻婆家的史家接上了头,双方把若兰、湘云的生辰八字一对照,不犯忌,恰可好,卫家再派妇女去史家相亲,见到湘云本人,印象颇佳,于是双方家长包办,就先定了亲,后来又正式成婚。卫若兰可能是个文武全才,飘飘然有仙气,形容为“才貌仙郎”未为不可。有的人坚持认为,只有贾宝玉才能称为“仙郎”,因为书里写明他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其实没有天界身份的凡人,如果实在好,也可以用“仙”来形容,妙玉是地上凡人,书里就称道她“才华阜比仙”,“阜比仙”就是超过了天上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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